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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宜宾市 射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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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戀物``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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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来浴场那一家人

2008-7-23 22:29:34 阅读(68) 评论(0)

 
  我高中毕业后到一个浴场做服务员的工作,所谓浴场也便是洗洗澡做做按摩的地方。我上班的这家浴场并不是很正规,只有男浴池。到这里来的男人自然也不是冲洗澡来的。你有见过谁会连换洗的衣服也不带便来洗澡的吗?
  对于这些男人我一直抱厌恶的态度,常常是面无表情地带着客人。除了技师以外,一些客人也会明目张胆的骚扰服务员,于是便更加深了我对这些男人的反感。
  一天,我像往常一样见到有新的客人自浴区出来,便迎上去带客。见到来人我却惊奇的笑了。
  这是我自来浴场上班一个多月来见到的第一位小客人,孩子约有5岁左右,长得俏皮可爱,很是讨人喜爱。我看到他的爸爸在他后面,虽然是面无表情看上去很严肃,但是却对孩子关心的紧。
  慢点,不要跑。他牵住孩子的小手,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
  孩子很听话的点点头,羞涩的拉住他爸爸的大手。一双灵活的眼珠子滴溜溜的直转,好奇的看着浴场休息大厅内晕暗的环境。
  先生要不要去敲背?
  我例行公事上前去问他,他摇摇头,不用了。他说,休息一下就行了。
  我看了看他,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若不是带着个孩子,恐怕下次他再来我就已不认识了。我想带着孩子他也不方便进包厢去“按摩”的,大概坐坐就会走了。
  果不其然,等孩子喝完一罐可乐后,他就牵着孩子回浴区换衣服下楼结账走了。我看着孩子的背影,觉得真得很喜欢他可爱的脸。孩子嘛,怎么样也比这些混蛋男人可爱多了!不过这个男孩长大了是不是会变得和那些男人一样呢?
  很快我便把这个男人和他的孩子遗忘在了这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对我来说,他们父子也不过是我所接触的成千上万的客人中的一个罢了。作为一个女孩子,更多时候我会把视线凝聚在那些更帅一些的客人身上。
  一个星期后,我像往常那样收拾完包厢后把浴区的东西递给浴区的服务生。在我放好毛巾后,那一大一小的身影又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欢迎光临!我大声喊道。这是只有在我心情好时才会喊出来的口号。
  男人仍是面无表情,径直走进大厅找了张离浴区大门最近的一张座椅躺了上去。孩子则躺在他一边,调皮地研究着他的座椅。
  这两人显然是不会去按摩的,所以我便忽略了他们去迎接那些“金主”了。对于我们来说这些不敲背只洗澡的客人消费得太少了,不用花太多精力去待他们。
  诶,姐姐!那孩子忽然叫起来,并且向我一摇一摆地走来,那样子可爱极了。我想吃QQ糖。他说,并指了指旁边吧台后的食品柜。
  什么味的?
  葡萄!
  孩子脆生生的声音答得很干脆。
  我走进吧台看了看,没有葡萄味。
  没有。我对孩子说,看到他失望的脸我都怕他会哭鼻子了。
  那蓝莓味的呢?
  我带你进去看看吧。我的确也不知道有没有,于是我牵着他进吧台让他自己选,孩子的手小小的软软的,带着一点体温。他拿了一包棉花糖我记下他爸爸的手牌号,他便又蹦蹦跳跳的回他父亲身边了。
  孩子就是孩子,那么天真。
  这时我看见又有一位客人从浴区出来,正在吹头发。我又要准备带客了,真的是很累。这些臭男人没事不回家陪老婆来这里找女人,真是犯贱!
  小孩看见那个在吹头发的男人便跳下椅子冲他跑去,那个男人看到孩子过去就用手中的吹风机逗了逗他。
  二爸爸,爸爸给我买了棉花糖。
  孩子得意地向男人扬了扬手中的糖,没想到男人一下子便给他夺走了。
  还给我!孩子蹦跳着想拿到那包棉花糖,可是男人不给他。我猜想那个男人是想逗逗这孩子,没想到他拿着棉花糖走了出来,径直在孩子爸爸的座椅旁躺下去。
  你怎么又给他买糖,牙都吃坏了,看你给惯的!
  因为远,我看不清楚那个男人的长相,只看到他很不满的训斥着孩子的爸爸。那孩子叫他二爸爸,那他应该是孩子的干爹吧。
  偶尔吃吃又没事,你这样孩子会不高兴了。
  孩子的爸爸递给男人一支烟,自己也点燃一支抽起来。
  我觉得从长相来看,孩子的爸爸应该是比较严厉的,可这样看来反而是他干爹对孩子比较严厉了。
  两人在大厅休息了一会儿,做了两套刮脚便带着孩子走了。
  他们每隔几天便会来浴场一次,带着那个孩子,像是一家人一起来洗澡。可是看上去两人并不是像每天会粘在一起的关系,淡淡的,犹如君子之交。但每次洗澡必然会一同过来。
  一对朋友带着孩子来洗澡这自然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他们不敲背所以也无法从技师口中得到两人的八卦,于是我便没有再注意这三个人了。
  通常技师们在替客人按摩的时候都会很八婆地去问别人的私事,海阔天空的闲聊,反正能把客人哄得开心就行了。有些客人一时高兴什么都会讲给技师听,连他哪里长着痔疮这种私密的事也会讲。当这些男人心满意足地走了后,技师们会把这些当饭后笑话到处讲。
  后来我升职了,被调去收银台做了收银员。楼下比楼上轻松多了,只有结账的时候比较忙,其余时间都闲着。
  在楼下呆了三天后,那三人又出现了。
  楼下不像楼上那般晕暗不见天日,因为光线充足,我看清了他们的脸。
  孩子的确长得很可爱,脸小小的个子也小,睁着一双眼睛东瞅西看。
  孩子的爸爸仍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上去就是个会对小孩要求严格的父亲。
  那个二爸爸则是个温和的中年男子,三十来岁,看上去也是个放进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出来的普通人。
  三人领了手牌上了楼,一路上爸爸沉默不语,牵着孩子。二爸爸就跟在他俩身后,也没说话。两人看起来关系很淡,却有种莫名的协调感。总觉得他们的关系不像朋友却更甚朋友;不似亲人却浓于亲人;看上去长得不像一家人感觉上却比一家人更温馨。 
  以后的日子我也常常见到他们,他们总是三人一起来洗澡,偶尔搓搓背修修脚便会结帐离开,从未去敲敲背让我有机会听听他们的八卦。时间一长我竟然对这一家子感了兴趣,想知道他们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这个机会来了。周末他们又来洗澡,不过并没有带上那个孩子。等到结账的时候,那个二爸爸的手机响了,像是发生了什么急事,他变得着急起来。孩子爸爸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医院的病人心脏病复发了,我现在要回一趟医院。
  二爸爸一看就是个很尽职的医生,即使是在休息天也挂念着病人的生命安危。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对孩子爸爸说,我得先走了,真是不好意思,我会尽快赶回家的。
  怎么这样,说好今天一起关机的你又偷偷开了电话!你们医院就没有医生了吗!
  因为二爸爸的失约,孩子爸爸很生气。
  对不起,你先回家吧,我会尽快赶回去。
  看着满脸写着抱歉的男人,孩子爸爸虽然很生气但也妥协了。
  医生开着车离开了,孩子爸爸看着小车逐渐远去的影子,露出惆怅的表情。
  看到这一幕,我觉得他们不会是朋友的关系那么简单。

  晚上的时候,男人又来了。
  这次是他一个人,而且还喝的酩酊大醉。他上楼泡了个澡,很久也没下来。
  凌晨时分,按照规矩是查房时间。因为我们的店在两点就开始打烊了,这时候得去叫那些在包厢内睡着了的客人离开。负责检查包厢的那个男孩今天有事回家了,所以就由我来代替。说实话打着电筒在黑黑的走廊里一间间的检查房间的确是件让我害怕的事。可是没有办法现在人手不足。
  我很不负责地走马观花般检查了十几个房间后,来到拐角处。这里还有十几个房间。当我打开第一个房间的门把电筒灯射向里面时,差点把我给吓死了——床上还躺着一个人!
  很快我就镇定了下来,里面只是一个人而已。我打开房间灯,尽量把它们调到最亮。躺着的那个男人在黑暗中呆太久不适应刺眼的灯光,一下子醒来。
  先生,我们要打烊了。
  一见是那个孩子的爸爸,我就安心下来。
  唔,不好意思睡着了……他翻身坐起,继而又倒了下去。头晕,让我多睡会儿吧。
  可是我们要打烊了。我走过去看着他,他脸红红的,眼睛也是红红的。这时候的他看上去与平时大不相同,显得很脆弱。
  醉酒的人有好几种,有的一醉就睡,有的一醉就会发怒打人,也有的会变得很会说话。这个男人就间于第一种和第三种之间。好在他不是第二种人,否则我就玩完了。
  刚才他一直在睡,这会儿一醒来就开始说话,讲的吞吞吐吐。因为安静,我还是听懂了他的意思。
  哼,看病人……他说,看病人把自己也变成病人了……他妈的真的傻瓜,急什么急,没有他那个人就医不好么!
  我想他是在说那个医生的事。我来了兴趣,离他更近一点听着他断断续续的讲述。
  认识十年了,说好今天不管任何事情把孩子放在奶奶那边,我们好好的庆祝一番。可是他偏要去什么医院!病人没看到反而出车祸,活该!
  虽然在诅咒,但我在他脸上看到了担忧。那是一种对心爱的人的担忧,仿佛是自己在忍受病痛的折磨。
  要是他敢不醒来,我绝对连他的尸体都不会放过!
  男人的嘴一直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们的情史,从最初的相遇到组成小家庭,这一切在我眼前闪过。像是亲临一般,我看到那个脾气不好的年轻警察因公伤住进医院,大吵着要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虽然是个让护士们头疼的暴躁分子,可是年轻的医生却总能耐心的让他安静下来。
  警察发现这个儒雅的医生能治自己爱焦急的坏毛病,就和他成为了朋友。一有什么小毛病就会去找他,日子一长,两人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们意外的相爱了,日子过的淡淡的,没有激情没有浪漫,一切就像是普通的朋友般。也许相敬如宾就是那样的感觉。感情虽然并不浓郁,日子却很愉快。五年后,他们收养了一个孤儿,然后像真正的一家人般一起生活。
  然后比某些真正的一家人还要过的幸福。
  也许他们并不是情人,但是他们把彼此看得比自己更重。激情过后剩下的只是灰碳一堆,而淡水流云却可以长存。
  最后叫走他的是一通电话,他接到电话后露出笑容,那就像是一剂醒酒的猛药。我从他的笑容中看到那位医生平安无事的消息。
  我忽然也觉得欣慰起来。
 
  那之后夏天便到了,夏天浴场的客人很少,我没再见过那一家人的身影。入夏以后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离开了浴场。不知道在那以后那温馨的一家子还会不会再去那家浴场。
  那个警察还会不会记得陪他说话的那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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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畸恋

2008-6-8 19:28:42 阅读(75) 评论(0)


  掏出那把经过N次复制而略有变形的钥匙,我插向陈旧的锁孔。试开了几次,门锁依旧禁锢,我猜想当初应该拿主人钥匙来复制一把的。现在的这把是复制品的复制品……
  好不容易在没有掰断钥匙的情况下打开了腐烂的木门,一推开门,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鼻而来。
  这是我位于市郊某贫民区的底层租屋,10平米不到,终日不见阳光。因为衣服都晾在屋内的关系,整间屋子很潮湿。我来的时候只带了自己的衣服和一些洗漱用品,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这里就是我的家,至少现在是。
  三年前的我还是个衣食无忧的纨绔子弟,开名车,住洋房。每日的零花钱在三百以上,对于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来说,我的日子令别人非常羡慕。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因为…… 

  “豆豆,我回来了!”
  我扑到床上,抱住那只看上去已经旧了的泰迪熊。这只熊宝宝自小伴我长大,是我唯一的慰籍。以前父母因为忙于事务,就让一只比我身体还大的熊宝宝陪我玩,我替他取了个名字叫豆豆。日子久了,我就除了这只熊再也不会与别人交流,连一分钟也不愿意离开他,更是讨厌别人触碰他。一开始父母并不在意,直到因为有人嘲笑他而激怒了我,我用铅笔刀刺伤了那个人后,父母才重视起来,带我去看了心理医生。
  那时年幼的我发现,只有改变自己才能保护豆豆不被妈妈扔掉。于是我装作不再对豆豆感兴趣,越来越开朗,身边的朋友也逐渐多起来。然而真实的我对人类却是一点儿也提不起劲。我不会相信任何人,不会回应任何人的爱。除了豆豆,我厌恶一切,尤其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实?还有什么真情?!
  “啊……”我抱着毛色不如从前的豆豆,下身摩擦着他。随着裤子的布料粗糙的触感使我勃起。抱着他柔软的身子,加快了下身的动作。快感让我喘起粗气,身体也逐渐发热,流汗。
  “恩…啊…”一阵激烈的摩擦后,我射了出来。躺在床上,喘着气,有些乏力。虽然如此,我还是努力站起身,跑的屋外意见破烂的厕所去冲了一个澡,洗掉了残留在腿间那些污秽的粘液。
  我这样,就是所谓的变态吧……
  可是只是喜欢一件东西而已,喜欢人是喜欢,喜欢物是喜欢,同样是喜欢,为什么只有我被歧视,而他们的爱则受到颂扬?
  因为我搞错了对象!

  我打工的地方是一个玩具厂,每天有很多可爱的小玩意儿从这里诞生。我喜欢可爱的东西,不管是男人或女人,小狗还是小猫。比起大人,可爱的东西,怎么看都像是很纯洁的样子,让人疼爱。我想这是因为我是恋物癖的关系吧。
  与我一同上班的,有100多人。工作并不稳定,来来去去。这里面我最熟悉的是小松。他很小,只有15岁。他读过的书很少,因为他连普通话也不太会说。乡下的孩子个子很小,皮肤也被晒得黑黑的。他的头发有些自然的卷曲,眼睛很大,像个娃娃。
  我承认我喜欢他,虽然他是一个人,但是他的可爱与单纯是别人没法比的。
  在这里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民,他们自不而然地将我归到了他们那类,小松也不例外。当他知道我是一个城里人,而且还有读大学的经历,显得非常羡慕。我时常跟他讲起城里的事,他很憧憬,说他要挣钱买房子,将来就做一个城市人,不想再回到那个贫苦的农村。
  小松喜欢跟在我的身边,我可以看出他很喜欢我,不是爱的那种喜欢。乡下的孩子见识短,我常带他去吃城里孩子喜欢的西式快餐,买城里流行的玩具给他玩,用这些可以用金钱买到的东西贿赂他的心。渐渐的他变得越来越喜欢我,我时不时对他开一些过分的玩笑,他也接受了。
  最常玩的玩笑,是伸手去爱抚他柔软稚嫩的下身,再使他慢慢变硬。不过每次在临界点就会放手,然后看他羞赧的样子,再逗逗他,捏捏他的小脸蛋。 
  终于,他开始不满足了,却羞于表达出口。我看出他有些依恋我,我很得意。于是我发现自己从恋物癖变质为了恋童癖。对豆豆的背叛让我内心愧疚不已,每一次抱着他我都会喃喃自语对他表示抱歉。即使这毫无意义。

  我朋友的堂弟,是一个可爱如奶油泡芙般的男孩儿。个子不高,年龄不大。像小松一样,他也有一头微卷的头发,不过他留得更长些,发色很淡。他皮肤白皙,脸圆圆的,透着自然的红润。像这么可爱的孩子,自然是人见人爱的。第一次看到他时我就哈他得不得了,可是他的脾气让我害怕。
  一次我带小松去逛街,遇到了他。他和几个衣着光鲜的朋友在一起,看到已是宛如农民的我,笑了很久。我面无表情的等着他笑完,拉着小松走了。这种人,就算长得再惹人喜欢,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永远不可能得到爱!
  那晚,我觉得特别寂寞和空虚,回家以后,我迫使小松同我上了床。
  恋物与恋人的区别就在于,人会给你回应,物则不能。
  小松给的回应就是逃避。他没有告发我,一言不发地去了他舅舅打工的工地。我当然不会去纠缠他,对我而言,只有那个永远也不会欺骗我,背叛我,离我而去的豆豆才是我爱的归属。
  小松出事,是三个月后的事。他从吊梯上失足摔下,被一跟钢精刺穿了胸部,情况危急。
  我奔到医院看到了晕迷中的小松,他黝黑的皮肤因缺血而苍白,干裂的唇部也是毫无血色。他已经不再是我那个可爱的娃娃了,现在的小松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小松那同他一样干瘦的父母也来了,两人不停地哭着。他们很穷,给不了医药费。虽然工程队给了赔偿金,对现在的小松一家来说,却是不够的。
  唯一能救他的,只有我了。

  迫不得已,我回到了“家”。父母见到我也是预料中的冷嘲热讽。或许他们内心是高兴的,但对我来说怎么样都无所谓。我开口向父亲索要30万,遭到拒绝。同样,我也拒绝了他们要我去相亲的要求。
  年轻如我,都会渴望自由,追逐梦想,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忘却昨日烦恼的回忆,不去为未知的未来忧虑,只有眼前这片花花世界才是真实。
  没有昨天没有未来,活在现在。
  我曾经是这么糊涂幼稚,却认为自己做得很对。追求自己所想要的,有什么不对?
  那时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成熟了。
  现在才知道,一个人要生活在世上,并不如想象般轻松随意。有很多的包袱在等着你去背负。一路上不断丢弃不断拾起,想拥有的越多,背上的东西就越重。有时你想停下歇歇,丢掉一些东西,你却会不舍;有时你丢得太多,以后你又会后悔。人生就是活在反复与矛盾之中,周而复始到最后才发现,你努力走了一大圈,却仍站在原地。
  逃脱不了的命运告诉我,我会娶一个不爱的妻子,一起生活一段不愉快的日子,然后我会逃离。有一天我会落魄的返回继续那痛苦的日子,然后再次逃离……虽然能够预见,却无法改变。
  我挣扎了好些日子,一想到小松可爱活泼的样子,我就万分痛苦。曾经我对豆豆说,为了他我可以一辈子不结婚,不爱任何人。然而这只是一个笑话罢了。我爱上小松的时候,看到豆豆就会产生一种背叛者的亏心感,怕豆豆的责备。虽然我知道他一辈子都不会开口和我说话。我同小松开玩笑,眼睛始终不敢看床角的他,就像当着爱人的面与别人调情。我知道我内心的扭曲,却纵容了它的发展。
  我应该继续变态下去,还是伪装起来,做一个所谓的“正常人”?
  于是我结婚了,如愿以偿得到了父亲给的30万,一切按照我所预料的命运发展着。
 
  只是小松死了。
  小松死了,他等不及我拿到钱便去世了。因为我想的太多,思考的太久。我的小松就在我为自己尚未开始就在痛苦地思考未来的时候离开了。
  那时我还在想,等以后小松好了,我该怎样去面对他。
  以后……?
  小松已经不在了,我还在想什么以后!
  我的小松!
  小松!!
  小松!!!
  我的未来将永远活在失去小松的痛苦里!我将背负着杀死小松的包袱一直走下去,直到时间将这份思念冲淡,直到有另外的人出现取代他的位置,直到我可以将他存封在记忆深处!
  我知道这世上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不行的道理,此刻却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或许我对小松的愧疚大于爱,可是我是真的喜欢过他!

  我不负责任地跑了,抛下了刚捡起的名为“家庭”的包袱,拾起更多的包袱跑了。
  我跳出圆形的跑道,走入一条没有终点的路途。或许这条路的尽头连接着原来的路,也许这条路的终点就是绝路……
  我不会畏惧,至少现在还有豆豆在陪伴着我。他是我从未舍弃过的包袱,也是我这一生中最沉重的包袱。
  若是没有这份包袱,我生活的意义又是什么?
  人类最大的包袱其实是你的思想。而你一直背着不舍放弃的,是你活着的信念,生活的动力。他使你生存,却又压得你喘不过气。
  我对小松,终究不是爱。我对豆豆的爱,却是自恋的一种迁移。
  小松,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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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半生愚爱

2008-6-8 19:32:15 阅读(18) 评论(0)

   家是个什么定义,在大伟看来几乎同牢笼这个词差不多。他十六岁读完初中便进城去打工,见过了城里的灯红酒绿就再也不愿意回去了。
   大伟的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一个不如一个。起先他常常抱怨一定不会有比现在这个更差劲的工作了,可是现实却是一个工作更不如一个。其实这些工作算来算去本质也是差不多,只是他身处在现在的环境中只能看到眼前的痛苦,而回忆总是美好的。他总是觉得现在所受的折磨比以前受到的更痛。
   后来趁着过年,他回乡下去了。乡下人早成家,面对父母亲戚的轮番攻击,他总算相中了一个媳妇。大伟是个挑剔的人,想找个身材又好长得又漂亮媳妇以后好生个漂亮儿子。相中的这个姑娘父母双亡身边只得一个十二岁的弟弟,她哪里都好就是这个小拖油瓶害得她嫁不出去。好在大伟虽然花花心肠但本质上还是个善良青年,于是娶了个媳妇添了个弟弟,这日子也就这么个凑合着过了。
   媳妇的弟弟是个傻子,人虽然跟他姐一样长得秀秀气气,表面上看起也挺正常。可一问他话就不行了,3+2-5=1。叫他去炖只鸡,他把鸡拔了毛连肚子都不破直接放进锅里,煮出来臭水一锅。气得大伟连打了他好几下屁屁。若不是他有这么个大问题,他姐也不得嫁给大伟这个穷青年了。
   这孩子十二岁,书也读不了,只得待在家里陪大伟去种地。
   种地的日子是很难过,一年忙到头说不准能挣几个钱,遇上点自然灾害更是连本带利丢光光。到底是在外头混过几日的人,大伟想城里虽然也不好找钱,但也比这种地强上好几倍啊。下了班就没事了,也不用操心晚上会不会有人去偷你家地里的瓜。他想带着他的小媳妇和傻弟弟一起到城里去打工,一来可以多见见世面,二来可以名正言顺地避开家里那罗嗦的父母亲。
   大伟啊,成了家的人就安安分分在家种地就行了,城里不是什么好地方啊。
   可是大伟不听,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媳妇弟弟出了门。这一去就把他媳妇给丢了,真是连本带利都没了,还平添了一个傻子要照顾的烦恼。

   他媳妇本来半辈子在乡下没见过世面,这样的人不是他好而是他没机会坏。所以原本老实本分的人一见到大观园,没两天就禁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跟他的厂长公子跑了。
   大伟娶她的时候还未满22岁,属于非法结婚所以没拿到结婚证。再说乡下人压根儿没这个意识。这倒便宜了他媳妇,一走便走,轻轻松松。
   他媳妇说,大伟啊,我丢心不下这孩子,你是好人,帮我照顾他,我每月给你捎500元生活费来。
   大伟也觉得这人啊特贱,就为了区区500块钱就他接下了照顾这傻娃娃的责任。他想到这娃娃虽傻,但是一些体力活他还会干。这么着自己不但平白无故多了500块,他弟也能替自己赚几个钱回来。
   虽然没了媳妇,也寂寞不了大伟。有钱人可以养小情人,穷人也有穷人的玩儿法。他一个月那几个钱包括傻子赚的,全都送进了发廊里。那些妹妹多好啊,你要干什么她们都顺着你,比起媳妇可好多了。而且还可以随时更换新口味,现在又不用担心家里那口子骂,真是爽到家了。
   这天他风流完了回自己租的那狗窝,为了节约那几个电费也是因为他懒得开灯,反正屋也只有这么点儿,摸索着就要上床。结果走到桌子那里的时候被什么给绊了一下,摔了个跟头。
   痛哦!他一边喋喋不休的骂人一边摸索着开了灯,他傻弟弟正坐在桌子边上等着他。
   你他妈神经病啊,在家也不开灯,这么晚了不睡觉还装鬼吓人!
   姐夫,我在等你。
   睡你的,等我个屁!
   他这傻弟弟每天非得等到他回家才肯睡。常常会等一个通宵,第二天在工地上打瞌睡惹得工头对大伟一阵臭骂。害得大伟每次做完那事后都不敢多睡,给钱便走人。
   姐夫,我没有开灯。
   傻子委屈地看着大伟,跟他姐一样漂亮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大伟不许他开灯,那样会浪费很多电。傻子就真没开灯在黑暗中等了这么久。
   见傻子也可怜,大伟没再骂他什么,拉着他上床睡觉了。
   这没了媳妇,大冬天暖床的人还得有一个。本来这间屋子就在底楼潮湿的不行,大伟也没钱买被子,冻得实在不行了就让傻子把他的被子放在自己被子上面,两人一起盖也暖和多了。每当大伟晚上回家,傻子就自动把自己睡暖了的外边让给他,自己滚到冰冷的里边去睡了。大伟躺在温暖的床上,有一种自己还养着个媳妇的感觉。本来梦里还在同美眉纠缠,常常一到了早上大伟才发现自己抱的是傻子。
   有天傻子在工地上背砖的时候被从天而降的一根扳手砸伤了手,从此大伟就不要他去工作了。一起生活这么久,大伟还是心疼这小子。想到他不过才十四岁就干这么重的体力活,确实不行。难道自己大男人一个还养不起这个孩子么!

   大伟后来靠卖铜铁赚了些钱,住的地方也大了。但是他还是和傻子一起睡,他习惯了。
   一天大伟去应酬几个生意上的朋友醉了酒,摇摇摆摆的回到家中就在走廊上倒下了。傻子还在等他,见他睡在地板上就走过去想拉他起来。
   小春,你回来了?
   傻子听到大伟在叫他姐的名字,连忙摇头:姐夫,我是秋秋啊。
   大伟喝得醉醺醺的哪儿听得到他在说什么,拉着他的手就开始说话。
   你狗日的,老子现在发财了就不给我汇钱了啊,老子不把秋秋还给你了。他小子人虽然傻但比你懂事多了!老子现在女人多的是,你不跟我后悔死你!
   大伟絮絮叨叨的念着,一边使劲站了起来。
   傻子把他扶到床上让他睡下,自己去打了一盆水来替他洗了个脸。
   秋秋!
   大伟忽然叫起来,傻子上床钻进被窝里瞧着他。
   过来,你要冷死我啊!
   大伟朝空气中招了招手,傻子钻过去让他给抱着。
   姐夫你臭。 
   大伟身上全是酒臭味,粗重的呼吸喷在傻子脸上熏得他直想吐。傻子想推开他却被他搂得更紧。
   傻子觉得浑身燥热,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他把脸贴在他姐夫的胸膛上,腿间碰到一个硬物。
   姐夫肯定很冷,要不怎么他尿尿的地方被冻得这么硬。可是自己很热啊,但是那里也和姐夫一样。
   傻子也想不明白,就这样热乎乎的贴着大伟一起睡着了。

   两人这么着过了一段时间。大伟在外面认识了个女人,养了起来。其实他大可正大光明的与她交往,他才26岁又没登记过结婚证。只是那女人是在按摩店认识的,加上他身边还有个傻子在,做什么都不方便。日子久了,那女人开始埋怨了,吵着要和大伟分手。大伟也是被狐狸精给迷了心窍,当真应了女人的要求,把秋秋送回了乡下,接女人回家过起了日子。
   秋秋走的时候,大伟还流了把泪,毕竟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秋秋离开时一双眼睛红红的,沙着嗓子直叫姐夫。大伟听得心酸,抱着他安慰了好久。
   现在大伟觉得很幸福,啰嗦的父母不在,烦人的傻子不在,只有个漂亮美人在身边伺候着,得意忘了形。
   好景不长,大伟喝酒喝到胃穿孔去医院做检查,被查出了艾滋病。这可把大伟给吓傻了,艾滋病,那不就得死么!
   他回家时垂着头,女人问他怎么了,他说要死了。女人问他是不是被查出了胃癌,他不置可否。女人一直安慰他不会有事,大伟想这女人是好,等自己死了也多分些钱给她。    
   等大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女人已经去买菜了。大伟还得去医院,于是准备取些钱带在身上。
   可是哪儿还有存折的影儿!
   他以为是女人换了地方放,准备等她回来问问她,结果这一等就等了一天。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女人偷了他的存折跑了!
   他的大部分钱都存在了以女人的名字开户的存折上,剩下的固定资金根本不能动,否则他的生意就得垮了。
   这个病,肯定是他刚开始花的那几个月染上的。只有那几个月不懂事,才会在做的时候连套子都不戴。已经三四年了,病毒也扩散的差不多了吧?
   大伟崩溃了。在他最需要有人在身边的时候,一直以来最信任的人却背着他走了。
  
   大伟卖掉了生意上的东西换了点钱回家去了。只有孤单寂寞和无助的时候人才会觉得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才会想到还有一个家可以依靠。以前老是觉得呆在家里很多烦恼,其实连这些烦恼都是一种淡淡的幸福。不论人在何处流浪漂泊,始终是要回家的。没有家的人可以了无牵挂自由自在,但他的心却没有归宿,永远也无法温暖。大伟在外打了这么多年工,总算要回家了。
   听到他要回家的消息傻子一大早就起床跑到村口去接他。三年不见,傻子长得更俊了,大伟一直都觉得这小孩长得可爱,现在成了青年的模样更是俊俏。一见到他大伟就想起以前一起生活的日子,傻孩子每天等他回家替他暖床。便更是对傻子喜欢的紧。但见他一脸委屈得看着自己,就知道家里定是待他不好。
   父母见大伟终于肯回家,也开心的不得了。
   大伟终究是会走的,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艾滋病会有一段时间的潜伏期,什么时候发作也说不定,可以服用镁砂铜稳定治疗。终归是要死的,大伟也不愿意把钱花在这治不好的病上。他想过了,自己手上的三十几万给父母十万,余下的留给傻弟弟。
   并不是自己偏心,他死了,父母肯定会把傻孩子赶出家门的。不如去替他找个好归宿也好了自己一桩心愿。
   秋秋,我去替你娶个媳妇好不好?
   睡在秋秋身边,大伟替他拉了拉被子。
   不好。
   为什么?媳妇会对你很好的,你不用在家里受我爸妈的气了。
   我要和姐夫一起,姐夫对我好。
   傻瓜,媳妇更好。
   姐夫好。
   媳妇好。 
   姐夫好。
   ……

   大伟给父母留了张字条,带着秋秋离开了村子。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秋秋想要去哪里,他就去哪里。他不知道死了以后的事,也没法去操控自己死后别人的生活问题。他要在还活着的时候让秋秋幸福,至于死后的事,他不再去想了。
   只要听到秋秋说一句最喜欢姐夫,他都会开心上好一会儿。天底下唯独这个傻子单纯的爱着他,爱着他的人,不求回报。
   大伟最终还是倒下了,秋秋每天在病房里守着他。像以前等他回家那样通宵达旦的看护着他。常常大伟一醒来都看到秋秋睁着惶恐的眼睛看着自己。
   姐夫,你不要睡着了,秋秋一个人怕。
   那你就叫醒我。
   可是姐夫也要休息啊。
   那秋秋过来和我一起休息,换姐夫来看着秋秋。
   大伟伸手拉着秋秋,秋秋也是憔悴的不成样了。单人的病床上躺着两个大男人有些挤,替秋秋理顺紧皱的眉头,像哄小孩般的拍着他的背。
   秋秋自己可以睡,姐夫休息!
   秋秋你睡吧,姐夫刚醒还不困。姐夫想多看看你,下辈子才不会忘了你。
   姐夫下辈子娶我吧,我不会像我姐一样跑掉的,我要永远跟着姐夫。
   听到秋秋说这句话,大伟诧异了一下,继而轻声哄道:下辈子……下辈子一定会娶秋秋。
   秋秋意外的亲了大伟的脸一下,然后把头塞进被窝睡着了。秋秋21岁的成人身体缩成一团却像个小孩子,瘦骨伶仃。大伟心疼得搂紧了他。自己死了不要紧,可这孩子怎么办?
   大伟一生中喜欢的人不少,唯独秋秋让他总是心疼。他以前所谓的那些天长地久的爱情到最后还是什么都没了。花言巧语就像一朵花,它吸引的不只是你这只肯为它辛勤的蜜蜂。大伟奔波这么多年,到最后陪在身边的还是一个傻子秋秋。他曾经替他暖床,曾经在黑暗中等他到天亮,这些虽然都是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却是没有第二个人肯为他做的。
   他想起以前为了一个负心的女人就把秋秋赶回了一个不属于他的家,害得他整天面对自己的父母的冷漠。这对一个缺少关爱的孩子来说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可是他只知道哄女人开心,一点也不顾虑秋秋会怎么样。他从前觉得秋秋只是一个没有思想的傻瓜,可是秋秋也是人,从小受到别人冷眼的秋秋只希望会有一个人对他好。
   而秋秋呢,他只知道以前是姐姐,姐姐一直在陪着他。可是姐姐有了别人就不要他了。后来是姐夫,姐夫虽然会骂他,但是却一直在陪着他。他以为姐夫喜欢他会永远和他在一起,但又错了,姐夫认识了新的女孩子又把自己给丢了。
   但还好,大伟说,秋秋你等我,把你新姐姐搞定我就来接你。
   秋秋喜欢大伟,大伟叫他等,他就等。
   如果没有发生这些事,也许他就等不到大伟了。而大伟也不会发现还有这么个人在角落里一直等待他。
   转了个大圈圈,大伟还是回到了原点,和他的傻秋秋在一起。原来所爱的人在你身边,去到哪里都是家。只要有秋秋在,即使是在医院大伟也能找到家的温暖。
   这次他不会再让秋秋等了,等待是对人最大的折磨。
  
   大伟稍微觉得好了一点,就带秋秋去了公园。秋秋像个小孩一般兴奋,他从来都没来过这种地方。公园正在建大滑梯,有三层楼那么高。大伟说等它建好了就带秋秋来玩。
   秋秋,不要乱跑。你等等我,我去给你买可乐。
   大伟叫秋秋在一张长椅上坐下,自己去找自动售货机。秋秋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他也从没过过生日。大伟说那今天就是你的生日吧,我来替你好好庆祝。
   秋秋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姐夫要去给他买可乐了。那是什么样的水他还没尝过。以前总是听别人说,现在自己也终于可以尝尝了!
   他乖乖的坐在长椅上等着大伟,可是过了好久大伟也没来。
   姐夫叫自己不要动,不然一会儿他来了就找不到自己了。
   秋秋心里着急,但是也不敢动。
   那边,大伟病犯了。
   今天他陪了秋秋一天,很累了。他依在自动售货机上,头有些晕晕的。不行,他得过去。秋秋还在等他,他不可以再让秋秋等了。
   他头晕晕的,只觉得周围忽然变得嘈杂起来。
   哟哟,那边有个人被砸死了!
   造滑梯的石头掉下刚好砸到他的头,脑浆都出来了,恐怕没命了!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人家一直叫他快跑他都像没听见一样,是个聋子吧,真是可怜。 
   大伟觉得天地间一阵旋转。他刚才还在说,秋秋,你等等我。
   明明发过誓不再让秋秋等了,可是他还是食言了。
   哎,这样的话,自己再也不用担心秋秋以后的生活了……可怜的秋秋,今天才刚过属于自己的生日,还没有喝到想喝的可乐,他们的滑梯之约还没有完成……为什么就这样离开了,比自己还早的离开这个世界。
   大伟终于撑不住,滑倒在售货机下。秋秋已经不再等他了,他也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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